司法考试报名注意事项,司法考试报名常识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 2509 )

司法考试报名注意事项,司法考试报名常识

想要报考司法考试的小伙伴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疑问,接下来 求职简历 小编就来问大家科普一些 司法考试注意事项 ,法律系的朋友可以来了解一下 司法考试常识 呀~

关键词: 司法考试注意事项 , 司法考试常识

1、问:我是非法律本科,报名对我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有要求吗?

答:对非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应当具有的法律专业知识的程度,报名时请查看具体要求。

2、问:我已经在2005年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了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现在已经续本毕业想拿A证,请问我还能报名吗?

答:能。已经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但还没有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考司法考试。你已经取得了本科学历,可以再报名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3、问:可以代报名吗?我现在在外地学习,可以在当地报名吗?

答: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如果在外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以在其工作或学习的异地报名。异地报名须提交当地一年期以上的暂住证及有关单位出具的一年期以上的工作、学习证明原件。
其中,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可以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但报名时还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不在非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不得在放宽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4、问:我已经考了全部的成绩,现在还没有论文答辩!不知道能不能考?

答: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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