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小伙伴都会有疑问, 办理暂缓就业算是应届毕业生吗 ?要 如何办理暂缓就业 呢?下面乔布 简历 小编就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应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和时间安排,以下以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为例。
关键词: 如何办理暂缓就业 , 办理暂缓就业算是应届毕业生吗
哪些对象可以办理
符合资格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办理暂缓就业。办理暂缓就业后,在期限内仍算应届毕业生身份,享受相应待遇。允许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①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②派遣前接收单位未正式办理接收手续的;③自主创办企业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
外国国籍生源、港澳台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
申请办理的程序
(1)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2)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各高校在网上上报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打印条形码(一式四份)并下发到各高校,各高校将条形码按要求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三份,一份上交省就业指导中心,一份由学校留存,一份由学生保管)。
(3)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持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核发的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办理的时间
(1)暂缓就业资格审核: 6月中旬(如2008年为6月10~12日),省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各高校上报的毕业生就业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审核。
(2)领取条形码:专科生为6月下旬。
(3)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交送:省就业指导中心每年会给各高校下发暂缓就业的具体送档排期表(一般本、专科生送档时间为7月~8月底)。各高校将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一份)与毕业生档案(内容要齐全,不包括党员材料),在规定的日期送交到省就业指导中心。
申请取消暂缓就业
已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7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直接在网上报送相关信息,7月上旬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在每年7月1日以后到至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在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后,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按照暂缓就业协议中相关条款办理。
看完以上内容,小伙伴们知道 如何办理暂缓就业 了吗?对于 办理暂缓就业算是应届毕业生吗 这个问题,你有答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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