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股市的跌宕起伏牵动着不少人的心。说起股市,到底党员干部能不能炒股会进行其它证券投资呢?本期乔布简历小编就将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规定吧~
在最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八十八条的内容是这样的: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有下列所述行为之一者,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则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这样的规定可能让很多人理解为党员干部完全不能炒股,但事实上,根据《规定》,党员干部除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等国家法律以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明确禁止的以外,个人可以正常买卖股票和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规定》的精神实际上主要是为了防止党员干部凭借公职便利,为自己或者为亲友非法牟利。所以被禁止的是违规买卖股票,正常的交易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