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一般是指金融机构处于债权人地位,在一定条件下,将贷币资金贷给他人的一种资产业务。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以存款等负债业务集中起来的货币资金,很大一部分都通过贷款用于社会再生产。本期乔布 简历 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就是 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对 商业银行贷款 有兴趣的小伙伴们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关键词: 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 商业银行贷款
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障金融机构贷款债权的安全,提高贷款的使用效益,我国通过立法的形式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1、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2、借款人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与其开立基本账户的贷款人建立贷款主办行关系。1个借款人只能有1个贷款主办行,主办行应当随基本账户的变更而变更。主办行不包资金,但应当按规定有计划地对借款人提供贷款,为借款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代理等金融服务。
3、贷款实行分级经营管理,各级行长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对贷款的发放和收回负全部责任。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贷款人应当根据业务量大小、管理水平和贷款风险度确定各级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应当报上级审批。各级分支机构应当根据贷款种类、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抵押物、质物、保证人等情况确定每一笔贷款的风险度。
以上就是贷款通则内的一些重要条文,小伙伴们看后对商业银行贷款有了进一步了解吗~